我市首部實體性地方法規——《廣元市白龍湖亭子湖保護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將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8月30日,我市舉行《條例》施行啟動儀式。市委副書記馮磊出席并講話。
《條例》是我市首部實體性地方法規!稐l例》于2018年4月20日由廣元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,于2018年5月31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,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!稐l例》共五章四十三條,分為總則、管理機構和職責、環境和資源保護、法律責任、附則!稐l例》充分遵循了科學規劃、統一管理、嚴格保護、永續利用的原則,重點對湖區保護范圍、規劃的相互銜接、管理職能職責、保護措施、產業發展、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。
馮磊在講話中要求,要深化思想認識,切實增強學習貫徹《條例》的自覺性,加強對《條例》的學習宣傳,引導全市人民成為《條例》的忠實崇尚者、自覺遵守者、堅定捍衛者,努力讓法治成為廣元良好生態最堅實的保障。要狠抓落實落地,強化學習貫徹《條例》的實效性,切實把《條例》宣傳好、貫徹好、執行好。要發揮立法優勢,推動法治廣元建設再上新臺階。
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茍英明、田中文,副市長楊浩出席啟動儀式。